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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1-09 10:17:30

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商务局代章) 

2017年10月30 



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337号)精神,推进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促进提质降本增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福州市地处中国东南沿海、福建省东部的闽江口,与台湾省隔海相望,是福建省省会及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中心,全国唯一的集海丝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五区叠加”的重点开发区域,入选全国“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中国领军智慧城市、全国十大“互联网+”标杆城市等。 

  (一)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97.77亿元,位列全国省会城市第13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调整为8.0%、41.9%、50.1%,第三产业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产业集群与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纺织化纤、轻工食品、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子信息等5个千亿元产业,培育了捷联电子、金纶高纤等12家百亿元企业。县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福清、长乐、闽侯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鼓楼区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 

  (二)商贸流通业繁荣发展 

  2016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763.14亿元,占全省比重32.23%,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一。拥有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47个,总面积268.05万㎡;连锁经营企业32家,连锁网点992个,5000㎡以上的大型零售网点101家。福州名成水产品交易中心成为全国最具规模的水产品交易中心及远洋渔业集散地,中国及东盟60%远洋渔业企业的渔获在此交易;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是福建省最大的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国家公益性农产品批发试点市场;永辉超市是国家级流通及农业产业化双龙头重点企业,在全国19省市拥有连锁超市560多家;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在省内外拥有门店131家。 

  (三)现代物流业稳步推进 

  全市已初步构建了“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物流运作设施网络,现有投入运营的物流园区20个,在建及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25个,翔福电商物流园、高速物流园、苏宁物流基地、九州通物流配送中心、汇丰物流基地成为区域性快递、家电、医药、快消品等领域专业化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在城市末端建成智能快件箱2333组,快递公共投递服务站1578个,末端网点日均派件处理能力约13.5万件,占全市日均快件投递量20%。一批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全市现有规模以上物流企业254家,A级物流企业53家,全国先进物流企业9家,全国物流百强企业7家。 

  (四)物流标准化逐步推广 

  永辉超市是国家第一批商贸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企业,标准托盘使用率达100%,并全面开展带托运输,实现全程“不倒盘、不倒箱、可追溯”;福州名成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建立了冷链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实现标准覆盖率90%以上,是国内首个省级冷链物流服务业标准试点单位。盛辉、盛丰、万集、万全等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标准托盘保有量超过万块,标准托盘在快消品、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等行业得到较广泛应用,快消品、重货等一些领域开始使用带托运输。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承担了交通物流信息、两岸物流信息、冷链物流、危险品物流等十多项物流标准化相关科研项目研究,主导制定多项国家、地方物流标准。 

  (五)供应链平台建设基础扎实 

  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暨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已初步构建一批面向医疗、教育、位置服务的大数据行业应用平台。马尾物联网产业园通过认定的物联网企业65家,关联企业100多家,物联网相关产值达560亿元;启用全国首家NB-IoT(窄带物联网)规模化商用局,并成立了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物联网技术在产业发展、农业养殖、民生服务等领域逐步得到应用。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480亿元,其中B2B交易额占比接近75%,约1100亿元。福耀玻璃、中铝瑞闽、永辉超市等龙头企业纷纷借助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加强对供应商、经销商等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已初步具备供应链平台功能。利嘉电商、便利宝等电商平台逐步完善交易、物流、结算、金融等供应链服务,开始向供应链平台转型。 

  二、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提质降本增效为目标,以市场主导、政策引导、聚焦链条、协同推进为原则,立足打基础、促协同、推融合,围绕标准托盘和GS1商品条码,建立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依托优势产业,发展供应链平台,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构建供应链物流链融合发展新体系,提升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相衔接 

  (1)托盘及相关配套标准化水平大幅提高,标准托盘在适用行业领域占比40%以上,重点企业标准托盘使用率达到80%以上,相关标准化物流设备占比达80%以上。 

  (2)托盘循环共用服务得到明显改善,发展3家以上托盘专业运营服务企业。 

  (3)托盘等载具成为运输装卸单元、信息跟踪单元,重点领域广泛推广带托运输、使用托盘追踪和溯源信息。 

  (4)物流降本增效显著,重点企业装卸货效率提高2倍,包装耗材同比减少,货损率降低20%,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0%,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城市GDP同比有所下降。 

  2.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 

  (1)建成一批模式先进、协同性强、辐射力广的供应链平台,实现流通组织方式创新,流通与工业、农业、其它服务业深度融合,平台交易额同比提高20%。 

  (2)供应链协同和整合能力明显增强,流通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供应链交易管理成本同比下降10%。 

  (3)跨界融合、共享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初步构建,企业诚信状况得到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一套标准,提高托盘及相关配套标准化水平 

  1.大力推广标准托盘和周转筐(箱)。重点在快消品、农产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商等领域,兼顾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等本土支柱产业,以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实施主体,引导企业租赁、交换以及参与回购返租符合国家标准1200mm×1000mm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托盘,大幅提高标准托盘使用率。支持果蔬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社、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使用符合600mm×400mm模数系列的标准周转筐(箱),以替代其它包装形式,提高流通环节标准周转筐(箱)普及率,鼓励企业探索标准周转筐(箱)与托盘组成集装单元。 

  2.提高物流设施设备和服务流程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更新和改造与标准托盘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包括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以及货架、叉车、笼车、公路运输车辆(普通厢体外廓2550mm、冷藏厢体外廓2600mm)、分拣设备、信息采集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等。推动仓储、包装、分拣、装卸、配送的流程服务标准化,促进物流单元化、一体化作业。鼓励企业实施推广国家、行业标准,并结合国标、行标,建立企业物流标准体系。 

  (二)打造一个核心,完善标准托盘循环共用服务 

  1.壮大我市托盘运营服务主体。引导托盘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本土有资源优势的企业差异化开展托盘运营业务,推动发展3家以上本土专业托盘运营服务企业,鼓励发展园区式托盘服务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专业托盘运营服务企业在我市建立运营网点,就近提供更优质服务。支持托盘运营服务企业统一采购标准托盘,扩大托盘池规模,并由托盘向周转筐(箱)、包装等单元载具循环共用延伸,提供更全面的单元载具循环共用专业化服务。支持托盘运营服务企业在港口、机场、公铁路等主要交通要道口以及大中型批零中心、物流园区等客户集中区域建立托盘租赁、互换、回收、维护和更新的服务站点,建立完善的托盘公共服务网络,加速托盘在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循环。 

  2.探索建设托盘循环共用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信息,探索建设托盘循环共用服务平台,实现托盘租赁信息发布、在线撮合交易、物流标准查询及推广、数据统计等功能,满足在线托盘起租、计费、退租、托盘追踪、流转监控、盘活存量标准托盘等需求,整合托盘等单元载具市场资源,解决一贯化运输托盘难以动态循环利用等难点,逐步推进托盘由静态租赁到动态循环,由联盟交换向区域交换、全国交换过渡,形成标准托盘交易、租赁、回收自由转换的市场大流通机制。 

  (三)实施一大提升,推进物流链数据单元的信息标准化 

  1.推动“物联网+托盘”建设。根据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相关规范,在托盘等单元载具上推广使用条码、射频识别标签,将单元载具承载货物与编码相关联,使单元载具成为数据单元,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交互顺畅。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定位系统等技术,实现单元载具识别、定位、跟踪、监控、管理的智能化和可视化。鼓励企业以载具为单元进行订货、计费和收发货,实现物流链全程不倒托、不倒筐(箱)、可追踪和可溯源。 

  2.探索将数据单元转化为商业价值。支持企业积累运营数据形成大数据库,根据大数据进行物流运输周期、客户类型、区域分布、消费偏好、托盘流通趋势预测、空盘调度优化、行业发展等分析应用,挖掘细分市场机会,缩短产品研发时间,实施更精准营销,构建高效辅助服务,从而形成技术、品牌、管理等核心优势,提升企业在商业模式、产品和服务上的创新力,优化生产、流通、销售环节,改善用户体验,促进降本增效。 

  (四)抓住两个关键,构建社会化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 

  1.促合作。积极与省内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厦门市、三明市共建物流标准化联盟,协调推动其它城市加入联盟,携手深化福建省托盘循环共用。密切联系省外其它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和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机制,促进区域间托盘循环共用。鼓励生产、批发、零售、物流、托盘运营服务等企业间建立标准托盘联运机制,达成带托运输、标准托盘循环共用和互换合作协议。 

  2.推模式。鼓励集团企业整合内部资源,统一托盘租赁、交换、带托运输等业务,依托网点优势,实现全国托盘循环共用。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批发企业、连锁零售企业,通过托盘互换、统一租赁、共建联盟等方式,协同推进托盘标准化,提升整个供应链条标准化水平。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托盘运营服务企业依托服务供需两端的客户资源优势,引导客户从托盘自购向租赁转变,从仓库内部使用向带托运输转变,从企业自用向循环共用转变。鼓励平台型企业发挥信息化优势,整合托盘供方、需方、运营方等各类资源,为用户提供开放式托盘循环共用服务。通过推广“集团整体推进”“供应链协同推进”“社会化服务推进”“平台整合推进”等四种模式,推动发展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带托一贯化作业。 

  (五)加快建设流通与生产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  

  1.打造智能制造供应链协同平台。重点在纺织化纤、冶金建材、轻工食品、电子信息、工艺美术等我市优势产业领域,支持生产商等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智能制造供应链协同平台,推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一系列智能制造,实现由企业主导的大规模流水线生产逐渐向以用户需求为驱动的大规模智能定制转型。着力将订单环节前置,并通过社群交互挖掘用户痛点和创意,对用户需求进行预测;通过算法和模型进行渠道精细化管理,重新整合上下游研发、生产和服务等资源,再造生产供应流程,实现C2F的多品种、小批量的柔性化生产,系统性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2.打造供应链采购协同平台。重点支持大型商超、连锁零售等流通企业,整合升级现有销售、采购、仓储、物流等信息系统,并与供应商系统对接,深化数据应用,打造高效、透明、智能化的供应链采购协同平台。前端对接个性化市场需求,深化数据应用,对商品进行分析,精准定位目标用户,并向用户提供他们可能期待的关联功能;后端对接生产商、供应商系统,通过需求预测,帮助生产商、供应商从传统的供应模式过渡到“以销定采”模式,在C2B模式上进行智能定价。通过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采购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赋能传统零售向新零售转型。 

  (六)着力建设资源高效整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 

  1.打造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重点在纺织化纤、水产品、医药、图书、快消品、整车进口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对上下游资源进行集中整合和优化配置,建设一批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支付结算、仓储物流、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和诚信认证系统,实现上下游数据互联互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B2B2C交易模式发展,满足现货交易市场业务及营销渠道拓展需要,促进商品快速周转,实现流通扁平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2.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重点推进水产品、农副产品、建材、进口商品等一批专业实体商品批发市场加强信息化建设、定制化服务和平台化发展,向“实体店+互联网”模式转型升级。线上,增强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等功能,延伸提供结算、报关等供应链服务,线下提升商品集散、展览展示、真实体验、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功能,推动传统实体商品批发市场向智能化、体验化、平台化转型升级,促进商品批发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 

  (七)推动建设专业化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1.打造专业化供应链服务平台。重点聚焦采购、物流、分销、金融等供应链环节,支持有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的企业打造专业化供应链服务平台,促进相关产业链要素和资源不断集聚,打造跨界融合、平台共享、共融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立足福州产业基础,发挥自贸试验区和海丝核心区优势,构建全球商品采购、智慧港口服务等平台,有效衔接上下游企业,提供境内外采购、贸易、物流、货代、报关、分销、金融等全方位一站式供应链服务。 

  2.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培育1个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聚合品牌企业、物流商、金融机构、增值服务商等各大群体,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增强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金融服务、品牌营销等供应链综合服务,实现商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再到需求终端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协作和供应链整体降本增效。 

  四、资金安排 

  (一)财政支持范围 

   1.物流标准化推广支持范围 

  (1)支持托盘使用方租赁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对现有非标托盘进行标准化改造。支持配置与标准托盘匹配的符合600mm×400mm模数系列尺寸的周转筐(箱)。 

  (2)支持与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相配套的设施设备的配置及更新改造。 

  (3)支持以标准托盘和周转筐(箱)为单元进行订货、计费和收发货,开展带托运输,实现一贯化作业。 

  (4)支持托盘运营服务企业购买标准托盘、周转筐(箱)和包装等单元器具,回购存量非标托盘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或改造升级托盘运营网点以及托盘运营管理系统。 

  (5)支持建设或改造托盘循环共用服务平台。 

  (6)支持围绕物流链数据单元的信息标准化进行相关信息系统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或改造。 

  (7)其它经市政府批准,或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确认,符合商务部、财政部《通知》精神的物流标准化推进方向的项目。 

  2.供应链平台建设支持范围 

  (1)支持配置供应链平台建设所需的各种设备。包括高性能服务器、存储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以及条码、射频识别标签、阅读器、传感器、定位系统等物联网设备。 

  (2)支持研发改造供应链信息系统。包括平台升级改造、系统开发应用、大数据及云服务应用等。 

  (3)支持改善网络条件和维护系统运行。 

  (4)其它经市政府批准,或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确认,符合商务部、财政部《通知》精神的供应链平台推进方向的项目。 

  优先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申报融合多方向的综合性项目以及供应链合作企业联合申报协同性较强的项目。在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我市有实体的视同法人的分支机构,及在我市注册法人但在省内建设实体的机构,可在我市申报项目。 

  (二)财政支持方式和标准 

  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采取补助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办法,对项目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完成的投资额进行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上限8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为: 

  1.围绕托盘循环共用的仓库、配送中心等设施新建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投资的5%予以补助;设施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投资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新建、改造设施总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2.围绕托盘循环共用的公路运输车辆标准化更新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该项补助额度不超过该企业补助总额度的50%。 

  3.托盘运营服务企业购买标准托盘及周转筐(箱),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但补助的托盘、周转筐(箱)购买片(个)数不超过年租赁片(个)次的50%,且服务对象中单家企业租赁费不得超过托盘运营服务企业托盘租赁总服务费的40%。 

  4.物流标准化其它项目、供应链平台项目均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建设、设备配置、安装和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开发等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土地购置、征地拆迁,以及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办公设备、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专项资金可根据需要,探索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注册地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确认材料真实、完整后汇总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项目审核、建库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专家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现场抽样查看,对符合支持范围、材料真实完整的项目,提交专家组,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兼顾类型、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评审论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建立拟扶持项目库。 

  (三)项目管理 

  建立项目进度定期报送制度,实施动态管理。若项目在预定时间内难以实施或不能完成的,市供应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并可视情况取消扶持资格;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期间,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新项目,可按规定定期更新入库。 

  (四)项目验收 

  市商务局收到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申请报告和验收资料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是否达到目标,对行业起到的示范带动和创新引领作用等。验收合格的项目,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时间安排及责任人 

  (一)启动阶段(2017年7月-10月) 

  成立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明确工作的具体目标、内容和步骤。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部署工作。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通知,进行宣传动员、培训指导,组织意向企业申报,开展项目评审、入库。 

  (二)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9年6月)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工作任务抓紧项目建设,定期反馈项目进度。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项目,按规定定期更新入库。 

  (三)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9年8月) 

  市商务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滚动验收,成熟一批,验收一批。  

  (四)总结阶段(2019年9月) 

  市商务局、财政局负责对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完成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上报国家、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并向相关行业、企业推广供应链体系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财政、市场监管、经信、农业、医保、交通、邮管、交警、国土、金融、国税、地税、统计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决策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检查指导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工作牵头和日常协调,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解决工作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申报项目遴选、指导、评估。建立福州—厦门—三明标准化联盟定期交流机制,加强与其它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交流合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本市相关部门通报协商需要配合解决的重要事项,确保本方案顺利执行。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制定《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入库、验收、资金拨付等程序,与项目承担企业签订《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责任承诺书》;事中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工作进度档案,指定专人对接,对照项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做好指导和进展跟踪、质量监督;事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拨付资金。 

  (四)加大政策保障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并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围绕供应链体系建设出台土地、税收、通行等集成政策,支持保障围绕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进行的相关设施及网点建设,并将其优先纳入用地计划,落实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3.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参与供应链体系建设的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改善融资环境和条件。 

  (五)加强宣传培训推广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积极性。鼓励行业协会、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从事供应链体系研究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编制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手册、政策汇编,建立案例库和优秀成果推广平台。加强对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企业指导和培训,围绕目标任务,开展业务专题辅导、对接交流活动,规范、科学、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新模式,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为全国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引领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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